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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首批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进行评估的通知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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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db:来源]

各系部: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首批精品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徐生高校发〔200968号)、《教研、科研课题及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徐生高校发〔201089号),为做好我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经研究,定于20114月下旬对首批立项的9门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进行评估(见附件1:首批精品课程建设立项名单)。具体要求和实施办法如下:

一、评估要求

1、各系部应高度重视精品课程建设立项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务必督促课程负责人认真总结建设情况,并按要求提交课程建设成果。

2、各精品课程负责人应认真、如实地填写《徐州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立项评估表》(附件2)。

二、评估内容

课程评估需提交相关研究成果。根据《徐州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方案》和《徐州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相关要求,精品课程项目的研究成果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该门课程建设的相关成果。包括课程建设规划、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改革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实践教学环节、教材、基本教学文件、课后辅助教学环节建设等。

2、课程项目应达到上网水平。应提供一套完整的课程档案资料,并实现部分课程资料(如课程简介、师资队伍、教学大纲、实验大纲、参考资料等)上网。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评估表》,并提供课程建设项目相关成果的网上资料。

2、资料仍未上网的课程须提供上网资料的纸质、电子文档。

四、评估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

1420日前,各项目向教科处提交评估材料,教科处进行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2425日―430日,学校组织评估。

2、工作安排

1)成立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校级精品课程进行评估。

2)评估环节包括:审查成果材料,听取课程负责人汇报(说课程1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现场考察等。

3)评审组以《徐州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为标准进行评审,逐项打分,评定出该课程的总分数与等级,写出评估结论,提交学校课程建设领导小组会讨论。

4)学校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对评审组的评估结论与评估等级进行审定,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评估合格以上的课程,按照学校教研成果奖励办法,根据评估等级进行奖励。

5)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评估或评估不合格的课程可申请延长半年评估,对于届时无故不参加评估的课程,学校将取消课程负责人其他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资格。被取消“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不能再申报。

教科处 教务处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徐州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首批精品课程建设立项名单: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border=0 src="/picture/article/21/81/b0/f2dca9144462aeb19f0d6f64f209/96428370-cb3b-45e3-8de2-762885170ebf.gif">

2、《徐州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结题验收表》: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border=0 src="/picture/article/21/81/b0/f2dca9144462aeb19f0d6f64f209/fde97535-b065-4751-bbf1-d9be0c05c2e7.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