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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1-08-31
  • 点击:18295
  • 来源:[db:来源]

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17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担任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任务但没有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

二、认定程序

193日前,申请人到办公室王端军处报名。

295日前,办公室完成材料的初步审查工作。

398日前,完成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42011911-15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5920日前,学院统一组织体检。

6109-12日,申请人到办公室王端军处进行现场确认,打印申报表并签名;

71017,学院上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材料。

三、申请人应提交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确认后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体检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一年内教学任务书(由教务部门出具);

8、《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

9、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符合免测试条件者,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1、提交与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入的电子版照片相同的纸质照片3张(背面要注明学校、姓名)。

四、工作要求

1、各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相关工作的申报,确保我院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2、申请人所提交的各项材料要完整、准确、规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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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