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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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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db:来源]

各系部:

根据市人保局《2011年度我市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精神,我市今年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大学专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大学本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获得双学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6个月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个月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继续教育平均每年累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二、申报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5、经教务部门审核的课表

6、申报人员编制证明或合同制教师人事代理证明

7、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可从网上下载、填报和打印)

8、初级职称认定费用每人70

9、小二寸彩色照片三张(其中两张贴于呈报表上)及电子照片。

三、申报时间

申请人请于911日前务必将呈报表和相关材料报于办公室王端军老师处。

咨询电话:0516-83628105

附件: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border=0 src="/picture/article/21/72/ee/a54a27e1457ba47b6a315f87fe93/87830faf-d837-4b47-bd7a-1af79fc361c2.gif">

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