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通知/ 正文
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系列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6-10-20
  • 点击:18164
  • 来源:[db:来源]

各系部: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教师系列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今年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初定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一)申报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学历、资历条件要求。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满3年;

②获得博士学位后,能胜任本专业教学工作;

3.继续教育平均每年累计时间不少于72学时,其中包含三门公共科目培训;

4.具备职称计算机证书(江苏省信息化素质考核或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者符合相关免考计算机条件(计算机专业大专学历以上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二)报名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原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5.继续教育证书(必备三门公共科目合格证书原件);

6.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证明材料;

7.职称计算机证书(原件)或相关免考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8.参评人员编制证明;

9.《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

10.研究生初定一级信息汇总表;

11.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1张;

1260元初定费。

二、初定助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一)申报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1年;

3.继续教育平均每年累计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中包含公共科目培训1门。

(三)报名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原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5.继续教育证书(必备三门公共科目合格证书原件);

6.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证明材料;

7.职称计算机证书(原件)或相关免考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8. 参评人员编制证明;

9.《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

10.研究生初定一级信息汇总表;

11.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1张;

1260元初定费。

三、其他事项

12002年后取得(含2002年)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须提供学信网上的二维码电子备案表;

2、有2个教师资格证书的请一并提供。

四、申报流程

1.网上报名。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1019-22日登陆徐州人事考试网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关闭后不能补报)

2.将有关材料于20161024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杨建洲老师处。

组织人事处

2016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