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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校园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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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室:

因冬季气候干燥、用电量加大等原因,各类火灾诱发因素增多,较易发生火警、火情和火灾事故。为了切实做好我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现将校园防火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宿舍:

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不私拉、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电热毯等电热器具;使用台灯、充电器、电脑等电器要注意发热部位的散热;室内无人时,应关掉电器的电源开关并且拔下插头;严禁在宿舍吸烟;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宿舍使用汽油、酒精炉等明火和焚烧物品。

二、教室、实验实训室、办公室:

师生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严禁私自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使用仪器设备前,应认真检查电源、管线、火源、辅助仪器等情况,使用完毕后应注意复查,及时清除室内杂物和垃圾;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时,尤其要认真执行防火安全规定;中途离开实验室时,应切断电源,不可断电实验仪器应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实验过程中要定期观察电源插头、接线、插排、设备运转等状态。长时间或不确定时间离开工作区域,应关闭用电设备,并完全切断电源。

三、食堂、超市等服务场所:

员工要遵守消防安全制度,不销售或携带易燃易爆品;禁烟区不准吸烟,不随地丢弃烟头、火种;各区域保持安全通道畅通。校内各经营单位不得出售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热毯、暖手宝等学校明令禁止使用的商品。

四、室外:

冬季绿化地带有不少树林落叶、枯枝和枯草,师生不得违章动用明火或乱扔烟头,以免引起火灾;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校园内焚烧垃圾。

五、学校各部门应加大安全自查、检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隐患。

六、近期我校将组成联合检查组,针对上述通知内容,开展一次校园冬季防火安全检查。

七、校园火灾、隐患报警电话 :

火警电话:119,学校24小时报警电话:83628858

防止火灾发生的关键是要做好火灾的预防工作,让我们共同做好冬季校园防火安全工作,共同建设一个文明和谐的平安校园。

安全保卫处